象牙山人 发表于 2017/5/7 16:43

君子犯法,与民罪加一等

在我来说,国家制定的法律,对贪官们的惩处还是轻了。所谓“君子犯法,与民同罪”,已不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的步伐了。这里的“君子”无非是指那些吃官饭,穿官服的人群了。这里的“民”主要指的是农民。农民怎有能力去贪呢?当然,官与民纠结,官与商纠结这些案例中,无非也是民和商二者对“君子”的奉承,贿赂钱 财。中国当今社会各政府机构、团体,可以说贪污、贿赂已成了风气,他们总是把一只手伸向共产党的国库,另一只手又掏进农民大众的裤袋里,喜获双赢。真正受害的是劳苦大众,受损的是国家。农民受尽了一些官员的欺凌,这些在此我还不便多说,说起来就是用黄河之水来作墨,也不够!
如果中国法律对那些贪官们仁慈,那么中国社会会走向何路?这是可想而知的。
君子犯法,与民罪加一等!这才是中国真正惩处官员腐败的特效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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