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 |||
咨询人 | 捧着一颗心来 | ||
类型 | 申诉 | 来信时间 | 2014-03-09 16:53:31 |
标题 | 水口中学怪像 | ||
内容 | 老师住房每学期要交40元,姓刘,谢行政离学校不足5百米要套房, 张老师5年前开始不用上课 陈国雄去年开始不用上课,兴强,刁剑 也是。 绩效工资不公布,而行政是全勤,今年高中开学,某些值日行政不到学校,老师要签到,真是笑话 | ||
处理状态 | 办结 | ||
回复信息 | |||
回复类型 | 答复 | ||
处理部门 | 梅州市直 - 兴宁市人民政府 | 处理时间 | 2014-03-19 10:29:09 |
处理意见 | 你好!有关情况了解答复如下: 1、教职工住房安排、电费、房租(水费免费)的收取按《水口中学住房分配原则》执行,至于按实收取(在学校发放款中扣除)的电费、房租(水费免费)纳入学校经费统一管理。 2、潘**、陈**、张**等3位同志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休假疗养。 |
欢迎光临 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http://t.xna8.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