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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社保转移的咨询 [打印本页]

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4/10/15 20:10
标题: 关于社保转移的咨询
我是兴宁人,去年在韶关一工厂打工,去年5月份开始厂里为我办理了社保,每月按时足额缴交。可因家庭原因,上个月我辞工回到了老家,现准备在兴宁找工做。我想问一下社保局,我在韶关缴交的社保能否迁回兴宁来?怎样迁,需要什么手续?迁回后我又能怎样续交社保?谢谢!(兴宁人)
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4/10/15 20:10
你好:
   关于社保转移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你去年5月在韶关打工,咨询韶关缴纳的社保如何迁回兴宁市社保局以及如何在兴宁续缴社保。
  二、你可将韶关缴纳的社保迁回兴宁市社保局,程序如下:
(1)到韶关社保局索取《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2)到兴宁社保局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所需材料:《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参保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表》。
(3)兴宁社保局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核转入条件。
(4)符合条件的,韶关社保局与兴宁社保局完成转移接续工作。
  二、若你没有正式单位缴纳社保时,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地税办理银行代扣手续,按月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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