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略宇书记:
您好!
我是众多乡镇计生编制中的一员,请容我简单的说一下我的情况:1997年9月选调到**镇政府工作,编制为行政人员(现在的公务员),2007年说是公务员编制超编,把全市290多名行政人员分流到镇政府各个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部门,当时兴宁市组织部的领导多次下基层做大家的思想工作,并承诺我们这一类人以后不再机构改革。我被分流到计生办,后来才知道兴宁市各乡镇街道的计生办根本就没有人员,全体计生编制人员都属于计生服务中心人员。现在中央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我们计生服务所必须和卫生系统合并,我们坚决拥护党的决定,支持这次机构改革,但乡镇服务所编制人员强烈要求“双向选择”,“不搞一刀切”。理由如下:
一、职能:计生编制人员一直以来都是从事计生行政工作,而卫生院是个医学技术性很强的部门,是危及生命的职业。没有医学知识的我们去到卫生院能做什么?是不是再过一段时间我们将会面临被清退的无技术人员?
二、福利:目前,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经费来源方面,尚未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与目前镇(街道)人口计生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完全不同。
此致敬礼 !
你的信件收悉,本办就信件中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兴宁市优化整合乡镇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相关情况。
为更好地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强医疗卫生工作,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2013年12月18日联合出台了《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3〕44号)。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2014年11月19日联合出台了《转发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卫函〔2014〕1359号),指导意见中指出“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在国家总体部署下,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本区域工作实际和人民群众需求,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制订切实可行的优化整合方案”。
梅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在2015年3月30日下发了《关于整合县、镇(街道)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梅市机编发〔2015〕17号),对此次优化整合乡镇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提出了相关的工作要求,要求中明确“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职责和人员整合并入镇卫生院”。2015年4月,本办联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就此次优化整合乡镇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抽取了罗岗、坭陂、水口、叶塘、兴田等五个镇(街)进行调研,调研中乡镇的相关人员提出不少意见建议,特别是人员整合问题。
本办将调研的情况向上级反映,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我们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出台实施方案。市编委会在2015年9月17日讨论通过了《兴宁市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整合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镇卫生院(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妇幼保健职能,在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但涉及人员的整合属改革后续工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也多次与本办进行沟通协调,认为人员整合工作既要保持人员队伍稳定和保障现有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又要使此次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因此具体的人员整合细化方案还在研究制订中。
二、信件中有关问题的答复
(一)现有人员工作性质问题。《兴宁市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实施方案》明确此次优化整合是乡镇(街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职能整合,设立“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在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主要任务是原乡镇(街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与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幼保健职能整合而成,其主要任务的表述详见《兴宁市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实施方案》第二部分第(二)款。因此,即使相关人员并入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并入人员仍然从事原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岗位的工作。
(二)经费来源问题。《关于同意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的批复》(兴机编〔2011〕14号)文明确“各镇卫生院或中心卫生院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也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两者的机构性质是一致的,它们的经费渠道都是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的(全额拨款),因此,不存在信件中提到的差额拨款单位与全额拨款单位问题。但存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财政部门根据其实际情况拨付经费的现状。
兴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
关于你反映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目前镇(街道)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基本情况。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于2013年12月18日联合颁发的《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3〕44号)(下称《指导意见》),以及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2014年11月19日联合印发的《转发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卫函〔2014〕1359号)。
《指导意见》中指出“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在国家总体部署下,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本区域工作实际和人民群众需求,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制订切实可行的优化整合方案”。梅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根据国家、省文件精神,于2015年3月30日印发了《关于整合县、镇(街道)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梅市机编发〔2015〕17号),对此次优化整合乡镇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提出了相关的工作要求,要求中明确“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职责和人员整合并入镇卫生院”。
2015年4月,市编办与卫生计生局组织工作人员组成调研组,就此次优化整合工作到罗岗、坭陂、水口、叶塘、兴田等五个镇(街道)召集镇(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卫生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等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调研。调研中各镇(街道)的相关人员提出不少意见建议,特别是人员整合问题。市编办和我局也将调研的情况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反映。市编办于2015年9月17日印发了《兴宁市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整合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职能,在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但涉及人员的整合属改革后续工作,为确保人员整合工作既保持人员队伍稳定和保障现有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又要使此次机构改革顺利完成,我局正与市编办进行沟通协调,因此具体的人员整合细化方案还在研究制订中。
二、关于你反映的问题。
(一)工作性质问题。《兴宁市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实施方案》明确此次优化整合的是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职能的整合,设立“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在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主要任务是原镇(街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与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幼保健职能整合而成,其主要任务在《兴宁市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实施方案》有详细说明。
心),将仍然从事原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岗位的工作。
(二)人员经费问题。《关于同意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的批复》(兴机编〔2011〕14号)明确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全额拨款),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也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两者的机构性质是一致的,经费渠道都是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的。并非信访信中的“卫生院隶属县卫生部门集体所有制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目前,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经费来源方面,虽然尚未完全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但人员经费已有所保障,基本工资全额发放,因医疗卫生工作性质不同,工作人员的奖励工资需与工作绩效结合,与目前镇(街道)人口计生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有所不同。
兴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月11日
百安中心 发表于 2016/1/13 09:35
计生办工作的都是全家杂种来的,世界最黑的畜生就是计生办的人,生个小孩就要女孩上环甚至结扎,全世界只有 ...
百安中心 发表于 2016/1/13 09:35
计生办工作的都是全家杂种来的,世界最黑的畜生就是计生办的人,生个小孩就要女孩上环甚至结扎,全世界只有 ...
淋生锅 发表于 2016/1/13 11:08
你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还是要赞一个!
魔方 发表于 2016/1/13 14:03
你们这种人,没有半点技术。国家留你何用?
671287564 发表于 2016/1/13 15:50
改变国人对你们的种种~~~~~~~~~~屡教不改的
671287564 发表于 2016/1/13 10:02
我是一个基层机关干部,我知道计生罚款的内幕,我所在的乡镇有8000人(江西),早婚早孕罚6500元(最低),超生 ...
兴宁2 发表于 2016/1/13 21:15
我算听出来了,1,我没有什么本身。2,我要进全额拨款的部门,如果是部分拨款的部门我不去,那另一部分就要靠 ...
百安中心 发表于 2016/1/13 09:35
计生办工作的都是全家杂种来的,世界最黑的畜生就是计生办的人,生个小孩就要女孩上环甚至结扎,全世界只有 ...
xiaoxiaolong 发表于 2016/1/14 20:22
你们说话的时候不要太偏激了,计划生育是国家制定出来的而不是某个人能说了算。就事论事,在工作上遇到不 ...
好吃懒做 发表于 2016/1/14 21:30
还想让别人换位思考 ,你们做了多少歌摸绝代的事,老百姓心里清楚,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1/14 21:55
你们没歌摸绝代,你们骂计生工作人员做什么吗。
要是你真的歌摸绝代,照你所说,那不是说你坏事做的多 ...
zd1102 发表于 2016/1/15 19:48
别他妈在这里装了,黑了多少所谓的社会抚养费?
希望之新 发表于 2016/1/13 21:45
改革一定会触及既得利益势力的,公职者一定要支持配合党的大好改革潮流。党的改革任何人都挡不住。不 ...
百安中心 发表于 2016/1/13 09:35
计生办工作的都是全家杂种来的,世界最黑的畜生就是计生办的人,生个小孩就要女孩上环甚至结扎,全世界只有 ...
671287564 发表于 2016/1/13 10:02
我是一个基层机关干部,我知道计生罚款的内幕,我所在的乡镇有8000人(江西),早婚早孕罚6500元(最低),超生 ...
梅县史 发表于 2016/1/15 20:33
早就火老吴滴几多百万了.该查一查.
明月天空 发表于 2016/1/19 10:55
计生办工作人只是执行者,政策是国家制定的!
671287564 发表于 2016/1/13 08:44
计生办出来的?????哈哈哈
黑户口使我不能翻身
兴宁2 发表于 2016/1/13 21:15
我算听出来了,1,我没有什么本身。2,我要进全额拨款的部门,如果是部分拨款的部门我不去,那另一部分就要靠 ...
新海蔚 发表于 2016/2/1 19:15
作为乡镇计育编干部为计育工作奉献了许多心血,目前多数干部在机关奋斗了几十年,少则十多年。要他到卫生院 ...
lovemut 发表于 2016/2/1 16:32
兄弟,你是明白人啊,计生办那些人全部拖去喂狗都不过分
不落 发表于 2016/2/2 00:17
你?狗 不理?肯定是。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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