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书记
您好!
我是青少年宫邮政报亭的经营户。现已接邮政主管单位通知,刊亭都要拆除。
本人经营期间遵纪守法服从相关单位管理,从未销售违规违法的报纸刊物,也无乱摆乱卖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本亭位于青少年宫停车场(不影响交通安全),毗陵体育公园篮球场,能够给到青少年宫上课学生、公园休闲运动的群众带来便民服务。本亭营业之前,由于青少年宫周边都无商店,学生群众需要便利食品都要横穿车辆较多的东风东路才能购买。特别是假期在少年宫上课学生多而且年纪都小,横穿马路势必存在安全隐患。本亭在审批经营时受到青少年宫领导的鼎立支持,经营中也受少年宫领导的监督管理。
现在政府要拆除报亭,我也面临了失业。我家经济比较困难,家里就我和69岁的老母一起住,姐姐们都已经出嫁。我报亭是去年申请营业的,经营的货款也是向亲戚借的,到现在都没有还清。报亭经营虽然利润微薄,但这是我家收入的唯一来源。现在因为政府拆除报亭,断了家里生活收入的唯一来源。这几天我每当看到老母愁容,作为家里唯一男丁的我,不但没有顶起家里的大梁,反而带来这么大的负担,想想连死的心都有了。所以才鼓起勇气,向书记您写这封信!
敬请陈书记能够批准,我亭在无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市貌的情况下,能够继续经营。一是可以继续为少年宫周边的学生群众便民服务;二是可以解决我个人的就业问题。
祝
身体健康!
报刊经营户:曾*强
2016年11月13日
(来源:兴宁市人民政府)
您好!您于2016年11月14日反映至书记信箱的来信已由有关部门转来我局收悉。在此,首先感谢您对兴宁邮政事业的关心、爱护和支持。对于您的来信,我们答复如下:
1、从2000年起,经兴宁市有关部门规划批准,“邮政报刊亭”陆续设置在兴宁市区的各主要街道的人行道上,至2016年止先后共设置了23个“邮政报刊亭”,当时旨在方便广大市民购买报刊杂志,丰富广大市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2、随着兴宁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当前“邮政报刊亭”的设置已不适应现有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市貌的要求,按照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兴宁市邮政局迅速部署、迅速落实,已从2016年11月1日起对全市的所有“邮政报刊亭”进行集中拆除,并按计划于2016年11月20日前完成所有“邮政报刊亭”的拆除工作。
3、“邮政报刊亭”拆除后,邮政部门将按规定对“邮政报刊亭”经营户从邮政渠道进货但未销售的报刊、杂志进行照价补偿,并退回经营户已交的押金。
4、来信人在信中提到的“守法经营、便民服务”等,在您租赁经营“邮政报刊亭”期间,我们都认可,做为一个守法公民,也应该这样做,在此,我们表示感谢您对邮政工作的支持。至于您租赁经营的“邮政报刊亭”拆除后给您本人和家庭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我们表示同情和理解,希望您也能理解“邮政报刊亭”的拆除工作,重找创业之路。
此致!祝您早日就业成功!
兴宁市邮政局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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