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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兴宁一中高一年级召开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A8    时间: 2012/5/9 10:51
标题: 兴宁一中高一年级召开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2012年5月8日下午班会课,我校高一年级召开了以“知法,学法,与法同行”为题的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召开这次主题班会,旨在让学生学习法制、安全知识,掌握一些法制、安全常识,增强学生法制、安全意识,逐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分辨能力,进一步增强班级的凝聚力。

      在班会中,各班围绕“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是: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作弊,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对学校的纪律处分也无所谓; 2、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无心向学;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 甚至怀有敌意, 恶语顶撞; 6、对遵守纪律的学生进行挖苦和讽刺,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生活规律出现变化,睡懒觉,邋里邋遢、不修边幅,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爱撒谎,傲慢,野蛮,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赌博,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各班班主任在总结中,要求各学生联系自身实际,进行对照检查反思,希望同学们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这次主题班会,均由学生主持,班主任作指导和总结。班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有欣赏视频谈感想,有结合案例作分析,有联系实际作对照,有法律知识竞答,有看图回答问题等等。此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一中 高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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