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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教语[2012]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蕉华管理区,各市直学校:
我市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定于3月下旬开始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一)持有第二代身份证的、户口或工作单位在梅州市范围内,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
(二)各中专学校在校学生。
(三)各中小学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为三级甲等及以下者建议重新参加测试,努力提高普通话水平,力争达到省规定等级(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文、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近三个月内参加过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期测试。
二、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经我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核准,需缴纳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费共110元/人(在校学生集体报名85元/人)。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预报名
考生请于即日起至4月2日登陆“梅州教育城域网” (http://www.mzedu.com/)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请按系统要求如实输入个人资料,除带红色“*”号的项目为必填项外,“居住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也务必详细填写(“居住地址”一栏请填写个人通信地址,以便邮寄普通话等级证书;如委托他人代收,请在地址栏内添加收件人姓名、电话)。
2.考生请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未上传照片或上传不规范照片则视作无效报名。照片要求如下:
(1)照片须为*.jpg 格式,底色为蓝色,像素比例为390*567,照片文件容量大小不得低于30K;不可由低尺寸(低分辨率)照片拉大,不可由其它照片“抠图”粘贴;
(2)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不得戴眼镜或佩戴尺寸较大的饰物,如耳坠、项链、发饰等,长发者须整理好头发,勿遮挡五官。
3.考生资料请务必再三检查清楚后再确认提交,以确保准确无误,如因填报错误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期报名一律需在指定时间网上预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缴费确认
1.缴费确认时间:
4月3日:梅州城区及兴宁市考生
4月4日:梅州城区及五华县考生
4月5日:梅州城区及其他各县(区)考生
4月6日:中专学校学生
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
办理地点:梅州市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
2.缴费确认方式: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携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办理缴费确认手续后,领取培训证及准考证。已预报名者逾期未办理缴费确认手续的,作放弃处理。可代报名。
3.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会有关属地管理原则规定,户口非梅州籍考生须提交梅州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梅州市工作单位证明。
(三)中专学校师生集体报名方式
1.学校统一采集师生电子照片,每张照片以该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照片规格见网上预报名电子照片要求。
2.按要求填写《梅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册》(见附件),[url=mailto:并于4月15日前将学生电子照片及电子文档发至市语委办邮箱mzsywb@126.com]并于3月27日前将考生电子照片及报名册电子文档发至市语委办邮箱mzsywb@126.com[/url]。(教师、学生应分别造册)
3.学校统一到银行办理缴费手续,教师110元/人,学生85元/人,银行开单统称为“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费”,账户资料如下:
收款单位:梅州市教育局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梅州南区支行
帐 号:44001728643050639750
4.请持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册2份和缴款凭证于4月6日到梅州市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办理缴费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先培训后测试”的原则,考生需参加测前短期培训,地点为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具体培训日期及场室安排见培训证。学校集体报名者视报名人数另行安排培训地点。
(二)培训教材为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组编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教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发行),可在报名时自愿购买。
(三)4月23日起安排测试,个人测试日期见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测试地点为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考生受测后20个工作日内可凭准考证号登录“梅州教育城域网”或“畅言网”查询成绩。
(四)根据《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舞弊处罚规定》,如有请人代考或替人代考等其他违纪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将上报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备案,两年内不得申请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五)市语委办向测试成绩60分以上者,颁发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印制、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向测试成绩60分以下者寄发成绩通知单。
(六)证书将于2012年7月底前邮寄至考生指定地点(邮寄地址由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填写),邮资费用由收件人支付。集体报名考生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梅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联系电话:0753-2180815。
附件:梅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册.xls
梅州市教育局 梅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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