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長:
您好!我不知道这封信你是否能看到,但是我还是抱着一线希望,希望你在百忙之中,为我家碰到的烦心事解决一下,万分感谢。
我家住興寧市洪溪橋,有三兄弟,目前都以成家。 由於現有房屋不夠居住,每年回去都無法住下,所以基本上是輪流不回家過年。現想在機耕路邊的自家水田建房。
由於一介農民並不瞭解水田建房該如何辦理相關手續,所以只好給尊敬的市長您寫了這封信,希望你能指點我,水田申請建房所需到哪些相關部門辦理哪些手續?繳納哪裡費用?
希望您能在百忙中給與我指點及幫助。
興寧市民:陳森發
電話:15012608720
望回复为感! 望解决为盼!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问题,我街道国土所作出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各地政府应切实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每年年初,市政府应与各镇(街道)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同时应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保证耕地面积不准减少,所以水田是严禁占用和破坏的,确实由于国家建设需要,应按照法律程序报省级或中央批准才能使用。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每户只能拥有一宗宅基地,应尽量占用原来的宅基地、屋前屋后的闲散地或老屋进行修造和改建,你可以向本村集体生产队和村委一级提出书面申请,再报上一级有关部门进行规划,审核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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