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兴宁市有5家正常工商注册的金象蛋糕店,里面卖的预包装面包标签不合格,首先是没有生产日期,没有QS生产许可。产品都是出自一个叫金象食品厂的厂家直接供应过来的。我查看了金象蛋糕的工商信息,有5间店铺那么多。注册的经营者都是一个叫余少武的人。第6家金象蛋糕店显示经营异常。
一,望有关部门迅速查处,包装标签不合格 是可以处罚的
二,面包并不是地方特色食品,有6家店铺在销售,量很大,不可能认定为是小作坊。应该是有生产许可证的。
三,查下各分店有无过期食品在销售,我认为应该有。不把生产日期写上去就是为了过期再继续卖。
四,新的食品安全法已经生效。望依法查处。
李同志:
你投诉兴宁市辖区内的金象蛋糕的问题,检查情况如下:
1、兴宁市城区内负责人为余少武的金象蛋糕店共有五家,均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2、上述蛋糕店经营场所内未发现有未标明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家的预包装食品;但发现有少量未标明生产日期等内容的现场制售的散装食品(如蛋挞、披萨等蛋糕),我局执法人员已现场作出责令改正。
3、上述蛋糕店所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主要由“兴宁市新象食品厂”供应,现场提供有送货单据,“兴宁市新象食品厂”为登记在册的小作坊,负责人:余少武。
兴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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