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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的安置区房子现在正在装修,进大门前的走廊大约1.5米护栏没有安装任何防护措施,物业只是安防了一个禁止攀爬的警示牌。现我考虑到安全问题,自己加装了防护网,可是物业却说我们装的不美观,要求我们拆去,必须按他们的要求安装隐形防护网。本来这属于公共区域,我们加装防护网完全是出于安全考虑,物业却以美观来判定,没有把业主的安全放第一位!试问,出了事故谁来负责?那么重新安装隐形防护网能达到安全与美观兼得的话,这个公共区域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应该由物业承担,比如物业给业主统一安装防护网和承担费用。如今物业是不肯承担又要求我强拆,难道大家就要问题发生了才来解决吗?到时是否已经后悔都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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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员
您好!你关于“福兴安置区防护网问题”的信件已收悉,现对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兴宁南部新城建设的支持与关心。你在信中提到的问题我们已向物业公司了解了情况。门前走廊属公共区域,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业主出于安全考虑,需加装防护网,可由物业公司给出安装标准,需加装的业主自行安装,即保证安全,又兼顾美观。若没有统一标准,业主安装的五花八门,则影响了安置区的整体形象,望业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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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7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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