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文明办获悉,第十届梅州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活动正式启动,即日起至9月,主办方将通过各级推荐、征求意见、公示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在全市推选出第十届梅州市道德模范,其中10名为道德模范、10名为道德模范提名奖,分为“助人为乐道德模范”“见义勇为道德模范”“诚实守信道德模范”“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孝老爱亲道德模范”五类。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弘扬向上向善正能量,树立文明和谐新风尚,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十届梅州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活动。 据了解,梅州市道德模范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凡符合梅州市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在梅州市生活、工作或学习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道德模范人选。往届梅州市道德模范不再参加评选。往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和“时代楷模”“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先进个人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评选梅州市道德模范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推荐审核、公示投票、组织评选、发布名单、进行表彰等各环节工作,真正把道德标杆人物评选出来,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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