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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评上中一(小高)、中高的教师能否聘用,要根据所在学校是否有空缺岗位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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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08: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咨询信息
咨询人老师
类型申诉来信时间2012-03-11 23:35:34
标题一群教师诉求
内容    兴宁市教育局下发的兴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用的实施意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审批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职数。此实施意见让2011年评上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大部分没有职数可聘,老师们是完全不能接受和理解的。按有关文件精神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总体结构比例1 : 3 : 6。兴宁各学校现聘任现状是2010年以前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全聘,像兴宁市兴城小学现有教师(专技人员)435人,现已聘任情况是小学高级教师(中级)417人,小学一级教师(初级)16人,其总体结构比例是0 : 9.6 : 0.4,中级已聘人员占96%的比例。造成这种严重超出结构比例的聘任现状是兴宁市领导及人事部门以往多年不执行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结构比例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由此造成2011年评上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面临以后多年因没有职数可聘的境地,凭什么超过结构比例的那么多人员能继续聘任,而这些年轻教师担负着学校教学工作中更多、更重的任务却没有竟聘的机会。此举将严重打击这批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是制造不公平、破坏教师队伍稳定的。我们强烈要求能延续以往政策给评上高一级职务的教师职务晋升。或者严格执行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总体结构比例规定,各学校要按照设置的岗位重新开展竞争上岗,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实行一年一聘,本单位所有人员统一进行竞聘上岗,给我们竞聘、择优聘任的机会。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答复
处理部门梅州市直 - 兴宁市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2012-03-14 16:19:40
处理意见  教师:
    你们“申诉一群教师诉求”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为什么2011年评上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大部分没有职数可聘?
    答:根据《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05号)文件精神,兴宁市教育系统首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已于2011年6月经梅州市人社局核准认定。从2011年7月起各事业单位必须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来聘用人员。因此,根据梅州市人社局对兴宁市核准的岗位数, 2011年评上中一(小高)、中高的教师能否聘用,要根据所在学校是否有空缺岗位来确定。
   二、是否可按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总体结构比例规定,按照设置的岗位重新进行竞争上岗?
   答:根据《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05号)文件中关于《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第八条岗位聘用中46、52、54点规定:义务教育学校首次进行岗位聘用,按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以后各学校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通过自然减员、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队伍结构等情况逐步到位;学校岗位有空缺时,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
   三、是否可延续以往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政策?
   答:根据《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05号)文件精神,各学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实施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是落实国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战略决策的重要内容,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各学校须建立必要的内部竞争和激励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兴宁市教育局
                                      201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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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5:26 | 只看该作者
到头来的意思还是没聘,按这样算来,等到年轻老师要评高级时,就是聘额已满了!真是苦啊,年轻教师们。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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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6:55 | 只看该作者
年轻人啊,你们也可以少干点事的啊,党给你一点工钱,就是不想让你们把心扑在教育上,教得太好了,他们长大是要造反的,是要发现政府的毛病的,那个责任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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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21:11 | 只看该作者
给多少钱做多少活。主要我们心态要好,人活着吃的总量是一样的,兴宁的老师只要比他们长命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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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22:03 | 只看该作者
心情要好,上课口舌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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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2:37 | 只看该作者

各位低薪的一线教师:

根据兴宁市教育局下发的《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05号)文件精神,结合兴宁的实际,我局给予你们以下的谏言,望你们查阅参照。

一、节约开支,减少浪费。根据《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05号)文件精神,望相关部门给你们加薪是较难的事情了。但望你们能节约开支,因节约也就是最好的加薪方式,故建议你们节约三法:一是节约投资。像报刊杂志等可有可无的就没必要去出枉钱买废纸了。相信那些里面的新闻消息你们早就在电视上或网络上看过,也有相应的视频或电子版资料,何必出钱为政客们讨政绩呢?二是注重环保。尽量少用或不用烧汽油的车辆,最好是步行或骑自行车去上班,迟到也没关系,关键是要有实惠;三是减少运动量。只有减少了不必要的运动,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能量的消耗,才能从节食或绝食而减少开支。

二、学习榜样,宁跟毋超。按现公布的《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05号)文件精神可知,现任的较高工资的教师能力水平应是上级部门认可的,你们要想加薪就得以他们的言行为榜样,竭力尽早使你本人的能力水准达到认可程度。当然,他们的工资也不算高,而且根据《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05号)文件精神,他们也有解聘的危险,所以你们也不能太残忍,宁愿跟从他们也不能超越他们,你们同事一场,别为了钱太伤和气啊。

三、耐心等候,稍安勿躁。根据《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05号)文件精神,你们是有加薪的机会的,但相对于高薪教师人满为患的大学校而言,轮到你们的机会可能会迟些,也许要到你们退休后才有,但希望你们稍安勿躁,耐心等候。等着就有机会的。

以上是我局根据你们的实际给你们的一些建议,望你们理解。


兴宁市献言局

                                                          201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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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6 23:29 | 只看该作者
加工资!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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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8 18:38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主的意见,转各中小学实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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