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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坪镇违建小产权房问题依旧 [打印本页]

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5/9/19 17:04
标题: 大坪镇违建小产权房问题依旧

曾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反映《大坪镇祠堂村罗伟星利用水田抢建门店》,当时政府的答复是:经调查,当事人罗伟新,男,大坪镇祠堂村人,有意在大坪坪镇规划内(罗岗路口)建房,占地大面积, 于2014年6月份开始填土动工,建房占用的土地是耕地。2014年7月25日,罗伟新又在此地偷偷动工兴建,国土所、规划所在次前往现场制止,并下发《责令停止建房违法行为通知书》。此后,罗伟新并未真正停工,仍时有偷建,2014年8月6日国土所、规划所再次前往制止并下发《停工通知书》,同时,对其屡次违章建房行为做了询问笔录。

之后,罗伟新依然利用假日或早晚偷偷施工,2014年8月8日,大坪政府立即组织国土所、规划所及镇干部前往制止,并下发《限期拆除违章建房行为通知书》。2014年8月11日,罗伟新再次施工,大坪镇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扣押施工现场斗车、锄头、小手电钻等建筑工具。自此后,罗伟新已经彻底停工,大坪镇政府明令要求其恢复耕地原貌,同时,镇府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监管,坚决防止此类现象重现。

请问,为何此人现在仍在原地建门店,而且已经“装模”?政府这不是在糊弄百姓吗?如果人人都可以利用水田强建普门店,那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何处?人民的利益又由谁来维护?请政府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群众将继续上访,看看是领导的不作为,还是这个老板太神通广大了。仍在抢建中。大坪镇政府说明令要求其恢复耕地原貌,是糊弄百姓。




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5/9/19 17:05

来信人反映的抢建点在大坪圩镇规划区内,经国土部门核查,该地块符合大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坪镇党委、政府为进一步完善圩镇规划建设,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在2007年底前已填土平整,用于农户建房用地,占耕地面积约640平米,分别由8户农户各自兴建自住房。当时集约土地时,罗伟新参与了协助并由其统一实施填土工作。由于当时群众内部产生矛盾且手续未办理,镇政府一直加强监管,所以至今未能建设。现在农户迫切需要建房,以解决住房问题,因此产生了抢建行为。

在2015年8月14日,镇政府工作人员巡查发现袁火华等两户因其子女长大成家,迫切需要建房为由,在进行抢建,大坪镇政府组织人员马上制止。2015年8月15日,大坪镇政府报请兴宁市国土执法大队介入此事,镇政府工作人员联合兴宁市国土执法大队到现场制止并拆除建筑模板等,国土局要求镇村继续加强监管。

2015年8月19日,发现其又在偷偷抢建,大坪镇政府组织人员马上制止。2015年8月21日,兴宁市国土执法大队会同梅州国土资源局执法局到现场并要求在相关手续未办理好,矛盾未解决前,不允许兴建并继续做好监管工作。2015年9月14日,镇政府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其在原地两卡约160平方,又在抢建搭模施工。对此,大坪镇政府组织人员马上制止。目前,已经停止抢建。今后,大坪镇政府将继续跟进并严加监管。

大坪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7日




作者: 山里人-家    时间: 2015/9/24 20:34
违建、抢建为什么不强拆呢?
作者: 星星125858    时间: 2015/9/24 21:35
政府已经没招了,第一次 兴宁市国土执法大队   第二次 兴宁市国土执法大队会同梅州国土资源局执法局 那第三次怎么办呢。
作者: 星星125858    时间: 2015/9/24 21:36
该村民会有第三,四,五次
作者: 倚栏听雨    时间: 2015/9/25 16:00
山里人-家 发表于 2015/9/24 20:34
违建、抢建为什么不强拆呢?

其实那段路应该允许规划建房才好看,别说大坪小地方,就是城区不知有多少小产权房!
作者: 倚栏听雨    时间: 2015/9/25 16:05
星星125858 发表于 2015/9/24 21:36
该村民会有第三,四,五次

在兴宁违建,那个镇不存在,大坪墟镇算好的了,别有私怨就乱发表,那里本该规划建房才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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