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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国道迁移后征收土地后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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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 14: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你好,陈书记。感谢您百忙中看到这封信。
  我是兴宁市宁新街道办大路村的村民,本人在宁新大路松口岭转机场路口有块土地,刚好205国道北迁从我的土地经过,于2015年年底丈量了地方。(在这之前本人因丈夫中风需照顾,故将此地出租给某人做沙场)对于国家征收用于公路建设我们无异议,利国利民的好事。现在公路建设在我的地方上用到的地方之外剩余的余地我本想拿来进行种点菜用于家用,不料剩余地方被原租我地方的人给霸占了,和他说理,他却说是那地方公路局已经说给他了。我想自己剩余的地方凭什么可以这样给别人霸占,而且那么蛮横。本人多次在村委会进行说理,村委会也进行调解但无效,那人置之不理 ,到现在村委会也不敢出面去干涉,不了了事。本人上诉无门,只能求助书记能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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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 14:26 | 只看该作者
群众来信反映国道205线迁移改建项目征地后遗留问题收悉,接信后街道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了解。据调查,来信人在大路村松口岭机场路口侧共有土地面积1.805亩,该土地在国道205线迁移改建项目征收红线内,已于2015年10月实施征收并补偿给来信人本人。来信人所反映的公路以外的所谓剩余用地是对公路规划的误解,实际上是公路规划范围内的用地,已移交给公路建设部门使用。

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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