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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永和镇湖尾村原村委书记潘方浩伪造租地合同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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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58led
时间:
2017/5/11 17:59
标题:
关于永和镇湖尾村原村委书记潘方浩伪造租地合同的违法事实
2011年9月至2014年3月,潘方浩不顾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用一张白色A4无任何合同内容的情况下纸骗取村民签名,后用“移花接木”的方式复印到已经拟好的租地合同上(无司法审批至今没有正式合同),强行开工把本村长坑里(本村地名)的耕地良田及生态林变为建设用地,共向客家黄畜牧有限公司老板唐亚东卖掉山林和耕地100多亩(合同是长租40年,与买卖没有区别,只是偷换概念),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较大。
作者:
严惩腐败
时间:
2017/5/11 22:50
切实重视腐败
作者:
wen正义人
时间:
2017/5/12 01:12
纪委要来农村认真调查!摸底!永和石陂村也是如此!!
作者:
梦忆星魂
时间:
2017/5/12 16:35
麦啊人都有
作者:
258led
时间:
2017/5/12 17:51
坚决拥护纪委为民除害
作者:
专叼饿狗
时间:
2017/5/12 18:26
258led 发表于 2017/5/12 17:51
坚决拥护纪委为民除害
现今官场,那个敢说屁股干净的?饿狗一条。潘书记生财有道!
作者:
浪人伍佰
时间:
2017/5/12 21:59
广大村民,必须站出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要大家团结起来,齐心协力,就一定可以把这些官商勾结的盗贼,应该被送进监狱坐牢!
伪造虚假合同,本身就是犯罪行为!更何况是永和镇政府的基层的工作人员。如此猖狂的行径,就是欺骗我们农民兄弟们不懂法律,以为可以一次又一次的糊弄善良的村民。广大村民务必一级一级往上诉讼。可以先找永和镇的胡书记,童镇长解决,如果期限内没有答复,就写信或者打电话到中纪委、省纪委去。
中纪委举报电话: 12388
作者:
浪人伍佰
时间:
2017/5/12 22:03
wen正义人 发表于 2017/5/12 01:12
纪委要来农村认真调查!摸底!永和石陂村也是如此!!
及时向 永和镇胡书记反映情况!如果情况属实,务必把违法犯罪分子抓去坐牢!
作者:
longlong001
时间:
2017/5/12 22:56
农村老百姓是最好骗的,我一直这样认为
作者:
专叼饿狗
时间:
2017/5/13 00:28
为什么城镇化,好好想清楚。不仅是经济,更是政治,朝代更迭的起源都在农村。
作者:
天亮了
时间:
2017/5/14 15:37
你可以向纪检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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