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7983|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然霸占公有地方,谁可为我们讨回公道?

[复制链接]

8

主题

196

帖子

237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7/5/9 00: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长: 您好!我有问题要反映!希望得到你的重视,帮我们主持公道! 地址位于广东省兴宁市永和镇石陂村柚树塘屋!现将问题陈述如下 1.本屋水渠失修,已失去排水功能,村民决定自行修复,但这不断受到恶霸的阻挠!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并搬来大量的石砖挡住路口。 2.恶霸公然用自有使用权的水田做房子并占用由本屋到完里陈屋的村道! 就由以上两条问题我们多次向村支书反映!村支书不但不于理会还找各种理由推脱! 村民见通过村干部无法解决遂向镇政府信访办反映,但是最终都是派出所让我们找国土局,国土局让我们找司法局,司法局让我们找法院!就这样不断地忽悠我们。后就这样兜兜转转至今未曾解决问题,只给我们答复说他们没有决策权只有调解权!到现在杳无音信! 就依政府官员所讲,可是为什么石陂村有大量的土地不明原因流转变卖。这些你们又有权力!这些又是为什么!难道因为我们都是些无权无势的人?真的是这样吗? 村民决定继续上访市信访办。到了市信访办只是接待了村民了解了事情。就叫我们回去等消息了!等又是何时何日呢?

2

主题

7

帖子

10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2
发表于 2017/5/11 09:23 | 只看该作者
这还得了?

5

主题

816

帖子

1044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4Rank: 4Rank: 4Rank: 4

3
发表于 2017/5/17 08:46 | 只看该作者
村村有村霸,百姓之祸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17110913号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2/25 01:21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