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3008|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注册公司地址的要求

[复制链接]

1858

主题

3100

帖子

326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8/17 22: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你好,请问文峰新城小区房可否作为注册公司的经营场所?

1858

主题

3100

帖子

326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2
 楼主| 发表于 2016/8/17 22:24 | 只看该作者

关于你咨询文峰新城小区房可否作为注册公司的经营场所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文峰新城小区房申请公司住所必须符合《梅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允许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等清洁、无噪音以及其他对环境污染小、人员流动小的市场主体使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申请工商登记时,还需向登记机关提交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以及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出具的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二、工商窗口咨询电话 :0753--3389279。


                                 兴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8月16日

0

主题

12

帖子

1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3
发表于 2016/8/19 13:56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办公司这么简单了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17110913号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2/25 21:51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