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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善良新宝人,惨遭恶人来欺压 恶人嚣张逃法网 群众利益无小事 党和政府加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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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2:1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古以来公益事业都会得到广大人民与政府的大力支持,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但最近宁新街道洋里村新宝屋拓宽村道这一公益事业却遭到了本是同根生的宁新街道洋里村下苏屋人曾福某夫妇与叔侄强行破坏,恶意阻拦离奇事件!同为曾姓人、上下二屋、下苏屋人曾福某叔侄为何阻拦新宝屋人扩路修桥呢?下面我们一一道来           首先我们探究新宝屋人做的是否为公益事业?何为公益事业?公益事业即直接或间接地为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和居民生活服务的部门、企业及其设施。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都得到了长足的进步。拥有汽车是一件较为容易的事情。通往新宝屋的路道已经不能满足新宝屋人驱车入屋的需求,特别是两个转角位(如图)    
            
这两个近乎直角的转角位,已导致多辆本屋人与他屋人的汽车悬空损坏,作为新手完全不敢进屋。此路段已经给新宝屋人出行带来不便,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新宝屋人自发修建路桥是为政府分忧,不给村委增加麻烦。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将扩建的路基建在众所周知的灌溉水渠的渠墙上(三面光工程);此为公益事业!
        我们再来问曾福某叔侄为何前来破坏?理由是什么?继续上图                           
此处为曾福某荒废多年的责任耕地良田,更不幸的是新宝修建的路基就要用到他旁边的渠墙。于情不于理新宝屋人动工之前已告知他要动用公家地方,曾福某不如分说的立马拒绝,并声称敢建我就敢拆。新宝屋人再次请示洋里村委,再得到村委的认可之后,新宝人开始动工,但两次遭到曾福某的恶意破坏,新宝人一再忍让,交给村委协商。曾福某放言不怕村委,不怕政府。经走访探实,原来曾福某为兴宁宁*中学德育处主任,原兴宁市*新中学副校长专抓学生德育建设。


此三图反应的是另一转角位,电线杆与缸翁位置为曾汉某荒废多年的责任耕地良田。一样不幸的是新宝路基又要建在他旁边的公家水渠墙上。此处稻田由于曾汉某多人荒废,无人打理,已交给曾汉某兄弟曾某林看管!同样道理,于情不于理新宝屋动用之前也通知过曾汉某,遭到拒绝之后新宝人只能求助村委。但施工后依然一起被曾福某破坏。
     在村委与曾福某兄弟协商迟迟无果的情况下,在理的新宝屋人利用在外乡贤清明回家的太好时机,对两处进行施工。施工期间村委,曾汉某兄弟曾某林到施工现场看过。曾某林说只要村委说三面光工程的水渠墙是公家的,那他们就不关涉。但要问过他大哥曾汉某。本以为事情朝着由村委主导的方向发展!
     但4月5号下午,德育处主任曾福某带领他的妻子来到现场,纵容指示他妻子强行抢夺施工者的工具,拆除在建工程,差点造成施工人员受伤。期间双方发生口角,曾福某妻子称:我做过手术,谁敢碰我一条毫毛,我就倒在这里。讲话同时将上衣拉起,不堪入目。新宝人纷纷远离,并选择报警。警察来到先询问曾福某情况后再来到报警群众中了解情况,并喝止新宝人不准动工先,新宝屋人遂停止施工,但曾福某妻子依然不依不饶,一定要拆除并拿走钢筋。期间村委来到现场,努力做好曾福某妻子的工作,劝其离开。事情发展我们再次以为朝着村委政府主导的方向发展。
      4月5号晚上事件再次升级!!曾汉某携带夫人小儿子从深圳赶回行年,手持铁摪、大锤伙同曾福某夫妇和许多不知名的彪型大汉来到现场,一边破坏,一边恐吓新宝无人,是谁牵头做的,站出来我砍掉他的人头,我当兵几十年,现已经75岁高龄,杀人是不犯法的。新宝人在此情况下一忍再忍,最后还是选择相信政府,相信党!没有与其计较,眼巴巴看着自己的公益事业受到破坏,那曾汉某的破坏公益清脆悦耳声音,一摪一摪摪在新宝屋人心里,摪在新宝屋人的道德、法理观上。警察与村委这时又来到我们身边,在劝解双方之后要求双方4月6号到村委解决。天真的我们再次以为事情朝着村委政府主导的方向发展。但等警察与村委走后,曾汉某小儿子曾文某在曾福某妻子的带领下手持铁摪,大锤再次来到现场执意破坏。在新宝屋人好心劝导,谁是谁非我们明天村委商量的情况下,曾文某恶言相向,并想将铁摪打向善良的新宝人。大家请看被破坏的路面。附图                           
在此我们想三问兴宁市教育系统宁*中学德育处主任曾福某:
1、作为人类的灵魂工程师,你是怎样看待公益事业的?
2、你说水渠墙是你家的,你有无证明,有无政府颁发的登记造册的土体证明?
3、是哪个部门给予你夫人使用暴力,行使执法权?
我们再三问政府职能部门:
1、曾福某夫妇与曾汉某叔侄说水渠是他们,再无证明证明的情况下,我们为什么要向曾氏兄弟协商我们的公益事业?
2、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有人违法,普通群众能否靠自己的主观臆断行使暴力手段惩奸除恶?
3、出现群体事件是否能先追究使用暴力行为的人,还遵纪守法,善良无辜的普通老百姓一个公道?
我们再问社会
难道人善就要被人欺,以后还有谁热心公益,是否雷满蠢恶才是当今生存之道。
不管如何新宝屋人依然相信政府,相信党,一定会尽快处理好此事。不让违法分子逍遥法外!还社会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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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3:34 | 只看该作者
惩恶扬善,弘扬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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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3:42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没有世道,无法无天,光天化日欺负老百姓,难道正因为他是宁中中学德育处处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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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3:45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政府都不管的吗?让这样的人三番两次的欺负新宝人??天理何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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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4:12 | 只看该作者
毫无天理!!!公益事业岂能容忍恶霸随意毁坏?!求公平、公正、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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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4:13 | 只看该作者
各位政府领导要正视这件新宝百姓好心做公益却累遭严重恶意破坏的事件,如不遏制,今后还有人做公益做好人吗,不能让恶人当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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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4:21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公益事业是为了大家好,有恶霸捣乱,政府該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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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4:27 | 只看该作者
守法善良新宝人,惨遭恶人来欺压 恶人嚣张逃法网 群众利益无小事 党和政府加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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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4:31 | 只看该作者
破坏公益,人人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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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4:36 | 只看该作者
那个曾福某老婆真是泼妇道啊,十分得人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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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4:38 | 只看该作者
可恶的德育处处长啊,人人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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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4:39 | 只看该作者
要协商好才行,农村争地方的问题就是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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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4:44 | 只看该作者
德育处处长连村委,派出所都不怕,无视政府部门,应严惩不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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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4:47 | 只看该作者
公益事业是为了大家好,政府該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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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4:50 | 只看该作者
一定要让宁中中学校长知道,处分如此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不堪为人师表,误人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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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4:53 | 只看该作者
群众利益无小事,党和政府加把力!希望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尽快解决问题才是根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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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4:57 | 只看该作者
那么目无王法,真是妄为兴宁人,妄为同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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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5:01 | 只看该作者
听说开口就要价10万才肯让新宝人动工啊!看中兴宁哪个楼盘了?亲,去抢银行吧,反正你不怕犯法,不怕政府,额滴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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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5:08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作为一个公职人员,无视政府,无视父老乡亲的公益热情心,今后这个社会还怎么发展下去。求广发市民还新宝人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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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5:10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公职人员。所谓的德育处主任,这有道德心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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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5:10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公职人员。所谓的德育处主任,这有道德心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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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5:10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公职人员。所谓的德育处主任,这有道德心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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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5:40 | 只看该作者
哇,他的良田都荒废,又没有占用他的田地也如此恶,真是丧失人性,失心疯啊,讲出去都丢兴宁人的脸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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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5:43 | 只看该作者
可能最近手头紧,趁这个机会捞点也是正常的,大家理解理解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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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5:48 | 只看该作者
上面的图很清楚的看到,扩路是占用了曾什么的田唇。在田唇主人没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施工就造成今天的局面。
你说要曾什么出证明他有那土地的所有权,那什么你们不能拿出那田唇的所有权啊?就连村委都不给你们出那证明就足以说明问题的所在了。
这扩路本身就不是村委组织的,也不同水渠的三面光工程不用田主同意就能施工的。
你说不影响到曾主任的田,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没了水沟那下雨天道路上的的水,拉圾什么的是不是会流到曾主任的田里?
公益是好事,不过不能损害别人的利益。而且做公益要自愿。比如说班上班长说要去敬老院做好事,要求每个同学不管去不去的都出钱买慰问品,班长还说了出多出少都行,不出就是不支持班上的集体活动叱?这合理吗?
拿到这事上来说就是,新保屋做公益要曾主任一起买单。曾主任肯是他为人大气,不肯也是道理,只能怪你们没沟通好。这和身份无关,只是就事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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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5:56 | 只看该作者
曾宁新中学曾副校长真的会那么不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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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6:40 | 只看该作者
pp1354917 发表于 2014/4/8 15:48
上面的图很清楚的看到,扩路是占用了曾什么的田唇。在田唇主人没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施工就造成今天的局面。
...

且不说其他大道理,放着好好的稻田荒废不去耕作,还想着什么垃圾之类的留到他田里。实在无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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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6:44 | 只看该作者
pp1354917 发表于 2014/4/8 15:48
上面的图很清楚的看到,扩路是占用了曾什么的田唇。在田唇主人没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施工就造成今天的局面。
...

另外一个转弯角不碍他什么事吧,既没有占用他田唇,也没有妨碍排水,为什么他还是恶意破坏,他不肯也是道理,道理何在,简直就是目无国法,欺压善良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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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6:48 | 只看该作者
狗咬狗一嘴毛,旁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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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6:50 | 只看该作者
早孽障 遇老庵介载头骨 好好里造福后代介事 奔几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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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17:19 | 只看该作者
修桥筑路有功德,为何去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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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07:4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不是走党的群众路线吗?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希望党和政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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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09:44 | 只看该作者
期待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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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10:17 | 只看该作者
我们要相信政府,政府还是会秉公处理,给平民百姓一个公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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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10:20 | 只看该作者
弃恶锄奸,秉扬中华人民优良传统,维护广泛人民群众利益,多做好事,多做公益,建设和谐社会,新宝人民堪称好市民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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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10:24 | 只看该作者
弃恶锄奸,秉扬中华人民的优良传统,多做好事,多做公益,共创文明和谐社会,新宝人民的公益之举可以堪称楷模,应当鼓励,称赞,大家点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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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10:37 | 只看该作者
感觉是强行施工惹得祸,争执问题未解决,不应强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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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10:42 | 只看该作者
开除宁中中学曾福某公职,还平民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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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10:48 | 只看该作者
我去过那里,那么大的路小车怎么可能开不进,如果这点技术都没有还用出来开车吗,我的五十铃货车我都照样开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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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10:49 | 只看该作者
拉去bi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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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11:11 | 只看该作者
说句公道话:现实中,我们也不能打着公益的旗帜去损害、侵占他人的合法(合理)的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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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11:28 | 只看该作者
xnyzz 发表于 2014/4/9 11:11
说句公道话:现实中,我们也不能打着公益的旗帜去损害、侵占他人的合法(合理)的正当利益。

对不能打着公益的旗帜去损害、侵占他人的合法(合理)的正当利益,但新宝的公益并没有损害,侵占他人的合法,合理的正当利益,有图有真相,请问哪点损害和侵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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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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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公道话:曾福某这货做的太过分了 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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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1020119 发表于 2014/4/9 10:24
弃恶锄奸,秉扬中华人民的优良传统,多做好事,多做公益,共创文明和谐社会,新宝人民的公益之举可以堪称楷 ...

必须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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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14:28 | 只看该作者
xnyzz 发表于 2014/4/9 11:11
说句公道话:现实中,我们也不能打着公益的旗帜去损害、侵占他人的合法(合理)的正当利益。

荒废着田不去耕作,政府应该把田强制收回去,分给想耕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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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14:34 | 只看该作者
kazylove001 发表于 2014/4/8 16:48
狗咬狗一嘴毛,旁观之,

已有图有真相了!路过、走过,请文明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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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14:40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别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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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14:42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我是洋里人,自己人弄自己人,还是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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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14:42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我是洋里人,自己人弄自己人,还是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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