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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霸占公有地方,谁可为我们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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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8 08: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长: 您好!我有问题要反映!希望得到你的重视,帮我们主持公道! 地址位于广东省兴宁市永和镇石陂村柚树塘屋!现将问题陈述如下 1.本屋水渠失修,已失去排水功能,村民决定自行修复,但这不断受到恶霸的阻挠!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并搬来大量的石砖挡住路口。 2.恶霸公然用自有使用权的水田做房子并占用由本屋到完里陈屋的村道! 就由以上两条问题我们多次向村支书反映!村支书不但不于理会还找各种理由推脱! 村民见通过村干部无法解决遂向镇政府信访办反映,但是最终都是派出所让我们找国土局,国土局让我们找司法局,司法局让我们找法院!就这样不断地忽悠我们。后就这样兜兜转转至今未曾解决问题,只给我们答复说他们没有决策权只有调解权!到现在杳无音信! 就依政府官员所讲,可是为什么石陂村有大量的土地不明原因流转变卖。这些你们又有权力!这些又是为什么!难道因为我们都是些无权无势的人?真的是这样吗? 村民决定继续上访市信访办。到了市信访办只是接待了村民了解了事情。就叫我们回去等消息了!等又是何时何日呢?

【网络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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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28 08:27 | 只看该作者
你好,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你反映的问题,由镇驻石陂村挂点领导带队,组织镇国土资源所、司法所、信访办、镇驻石陂村工作组、石陂村委等相关部门调查。2017年3月2日上午工作组工作人员到石陂柚树塘纠纷地进行现场调查、调解,由于当事人其中一方拒绝到场参加调解,致使调解未能成功,工作组决定择日调解。2017年3月7日工作组组织第二次调解,由于双方对出让的路面土地界线分歧大,当事人双方均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下一步我镇、村两级将继续跟进,继续做好双方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同时镇司法所已建议如果调解未果情况下,何某等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同时要求双方当事人应进行友好协商,保持冷静、克制,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在纠纷未得到妥善解决之前,应保持原状。我们会继续跟进此事,妥善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永和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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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9 00:31 | 只看该作者
请市政府要认真追查永和石陂村的公有土地流失!可是为什么石陂村有大量的土地不明原因流转变卖!村支书记一手遮天!垦请市纪委入村暗访调查摸底!还村民一个合理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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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9 01:08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永和村书记已到一手遮天的天下!希望市纪检委要深入村里调查明意!村公有土地占为已有!已惹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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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1 09:47 | 只看该作者
相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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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1 17:34 | 只看该作者
大部分村民反映的问题应该不是小问题,当事政府应该高度重视才好!政府替百姓办事一定要公平公正公开,否则就不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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